出一道无聊至极的伦理题,请大家发表看法
虎哥2013/06/15科学技术学 IP:天津
之所以无聊,是因为这类题目在人文教育发达的地方已经被讨论烂了;之所还是发个帖子,是因为在KC,距离文明似乎还有很远的路。

一条河上有一个水库。上游突发千年一遇洪水,水位猛涨,水库必须立即开闸放水,放水的流量必须超过往常。否则再过一个钟头,水库就可能溃坝。

此时突然发现水库下游江心岛上有几处违章建筑,如果大量放水,这几处岛屿就会淹没在洪水之中。虽然当地政府几次组织疏散,但几位老奶奶硬是不走,誓与岛礁共存亡,谁要让她们走,她们就自-焚给你看。

问题1、如果您是防汛主管,您将如何决断?
问题2、如果您是水库管理员,上级防汛部门已经命令你不惜一切代价开闸放水,你将如何办。
3、其他观点也请畅所欲言,精彩者加分鼓励。

上述第一题讨论已经告一段落。下面是第二题:

这种事情很多。水库突然放水,每年都会淹死许多在下游河道玩耍的人。而这些河道旁边,往往都有“水坝随时放水,禁止进入河道”的告示,不论是死人以后匆忙立上的,还是原本就有,至少新闻报出来有。最倒霉的是沿河道几公里有高音喇叭播放警铃,结果有几个外地人在河道中玩耍,听不懂警铃。。。

那么引申出第二个问题:在立着牌子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如果还有人抱有侥幸心理,继续冒犯,最终死了,是不是该死,有关方面是否存在过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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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科创总论 / 科学技术学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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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如也
21克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07
Re:回复20!不曾存在的帖子
引用第50楼772114166于2013-06-16 22:58发表的 回复20!不曾存在的帖子 :

会有人选人多的铁路吗  

这种情况,估计大多数人会选择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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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bie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23
回 51楼(21克) 的帖子
错,是视而不见,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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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h123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24
人伦来讲,生命第一,财产次之,但现实社会总会有违人伦。先给老太太画一个天大的饼,说白了就是利骗,这个社会还真有不为巨利动心的人么?此时的骗实是大善,两方都是生命嘛 ,为达善的目的耍些小手段可以的。如果老太太不动心,说明顽固不化,不必软磨硬泡直接托走,时间紧急啊。
+10
科创币
虎哥
2013-08-22
想法是好的,但是拖走的过程中老太太气绝生亡,如何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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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onkey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45
1.  从道义出发,尽量少死人
2.  阻挠正常工作,导致其他人蒙受极大风险者,可以依法逮捕
3.  切不可纵容违法行为

由此得出处理意见:
问题1、如果您是防汛主管,您将如何决断?
       我会要求警察重新说明情况,或者亲自说明情况,并且现场录音录像留存证据,然后逮捕拒不撤离者。如有必要,可请新闻媒体报导此事。
       同时找到水利专家,大坝设计者等等,让他们来评估危险程度,决定能拖延多久。
       如果能够将下游居民绝大部分疏散,立刻开始疏散。做好因为拖延开闸放水,而导致溃坝的准备。
       如果无法逮捕,又无法疏散,同时水坝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我还是会决定开闸放水。
       以后江心岛不允许住人。

问题2、如果您是水库管理员,上级防汛部门已经命令你不惜一切代价开闸放水,你将如何办。
       我会根据形势,尽可能拖延时间。用可能的一切办法,令人员多撤离一些。如果到了一定要开全部流量放水的时候,我会先进行尽可能多的告知,再开闸放水。

关于火车,如果我是司机,我会选择人少的那一条铁轨。如果我是zf人员,我会提议为司机免责,并要求起诉“一大群孩子”的家长。

所有措施已经做完,无能为力的时候,尽量去减小损失。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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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鼓励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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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神仙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73
有那么复杂吗?真要命啊!命令:开闸放水,执行命令:开闸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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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ji3865689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195
放弃自由意志,生活会变得简单些。
第二题答案:


马上与江心岛的警察或其它政府人员联系,通知他们离开,然后开闸放水。
注意事项:
1.通知必须留下录音证据;
2.领导指示必须留下录音证据;
救多少人不是问题重点。我是水库管理员,必须无条件听从上级防汛部门的指令,我只需对我的上级负责。留下证据是为了避免被当替罪羊。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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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谈到了决策过程的证据收集,是个好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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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谱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204
回 38楼(xiayan6a) 的帖子
万一上了废弃铁轨后列车出轨,损失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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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小酱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213
把老婆婆用乙醚捂倒了拖走。。。。然后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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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塔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233
我认为必要时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去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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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鼓励发表观点,但是您漏掉了后半句:必须对牺牲利益者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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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co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239
按一贯的做法,别说几个顽固老太了,哪怕是一岛的良民,该放水是毫不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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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地毯清洁员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283
这个根本就不是牺牲少数人利益,这个老太婆可以说是自己放弃了利益,她同时违反了两个规则,一个是在危险地方居住还不听劝告;二是说明即将出现危险必须撤离后不听从,这算是自杀吧

当然,如果有官部门处理事情的能力及情商都非常高,完全可以把老太太劝的欢天喜地屁颠屁颠的走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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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提到了自杀的概念,这是一个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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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作者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308
希望各位考虑一个问题:如果有人犯了“违规在岛上居住,经责令立即离开后拒不离开”,“违反安全规章使用直排式热水器”,“违反告示违规在河道内玩耍”这三项“重罪”,如果由你来裁判对其的处罚,应当判处其死刑吗?

对于一个违规,如果我们认为他死得理所当然而不抱有改进的态度,这一定是我们的问题。

上面两个讨论阶段告一段落。现在来看看第三个阶段,案例已经有了,猛戳此处:https://www.kechuang.org/t/5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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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_014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343
回 56楼(laji3865689) 的帖子
放弃自由意志,生命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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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反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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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_014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345
引用第62楼虎哥于2013-06-17 20:01发表的  :
希望各位考虑一个问题:如果有人犯了“违规在岛上居住,经责令立即离开后拒不离开”,“违反安全规章使用直排式热水器”,“违反告示违规在河道内玩耍”这三项“重罪”,如果由你来裁判对其的处罚,应当判处其死刑吗?

对于一个违规,如果我们认为他死得理所当然而不抱有改进的态度,这一定是我们的问题。

上面两个讨论阶段告一段落。现在来看看第三个阶段,案例已经有了,猛戳此处:https://www.kechuang.org/t/57574

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要看在什么条件下,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就像闯红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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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乖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386
不放水,下游那几位“老奶奶”迟早是死,早死早超生,免得祸害别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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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2013-06-18
溃坝下游的和周边的都死;开闸下游的死;总之下游那帮老顽固死定了  所以还是救周边居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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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_014
2013-06-19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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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zhmke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599
这个题真的有这么难吗?慢慢放水就不就了?先放半米的水去淹淹试试,还不走就放到胸口,这时已经有籍口强行拖走了,还可以打造几个救人英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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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提到了“技术性警告”的概念,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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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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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手业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6911
这是个假设非常极端的问题。
从操作层面上是否可以这样解决:
1.作为防汛主管,可以先寻找替代泄洪路径(一般来说不可行),如果必须泄洪才能保证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则在所难免。但程序上必须完备,因为程序的公平是保障所有人最基本权利的基础。减少损失的方式只能是联系紧急应对部门进行事后抢救以及提前预警报告。
2.水库管理员,作为具体执行者,有权提出操作建议,比如逐步开闸,为紧急抢险部门强制撤离提供窗口时间,以及给“几个老大妈”提供看得到的撤离证据。 但命令必须执行,因为作为底层级操作人员,无法得到比如上游来水、未来降雨、其他机会成本等的准确完整数据,难以作出最科学的判断。
3.说了这么多,以下其他观点正确部分都是受到我的启发,特此声明——————————————————分割线——————————————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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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提到了“替代路径”,这是多元文化的开端,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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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onkey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7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
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则构成紧急避险:
(一)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二)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三)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四)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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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sh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8207
水库泄洪:一男子被冲走身亡全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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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omm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9127
任何假设都是苍白无力的,6月21日的真实素材
以下文字、图片均来自网络

两个小时没见冲锋舟,直升机!眼睁睁看着一个鲜活生命被洪水冲走,XXXX写成获救后抢救无效死亡!(此处删减六个字)   昨天下午,陕西渭河宝鸡峡水库开闸泄洪放水,不幸引发三起事故,共有9人被困河道。宝鸡消防官兵积极营救,1人成功获救,1人被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4e22530etw1e5wp3gg4xcj20c814zgtp.png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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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事实从来都比理论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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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omm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9132
哦  撞楼了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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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csh
2013-06-23
哈哈  我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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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子启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9279
视频: 宝鸡渭河:渭河泄洪 9人被困 都市热线 130621

点击此处查看视频

陕西二套  都市生活频道  都市热线 节目
视频

XXXXXXXXXXXXXXXXXX/v_show/id_XXXXXXXXXXXXXXX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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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明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9306
任何一个大问题的出现基本都源自于之前一大堆小问题的堆积与拖延。河道里游玩甚至于违章建筑,都源自于安全措施与相关监管的缺失。游泳池怎么没有翻墙?天某门广场怎么没有违建?都是监管得力的问题。上游出现险情时才发现下游有状况,除了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也应当在事后追究相关监管单位的责任,否则这样的悲剧就会不断上演。

作为政府部门,他们的一大职责就是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其行事基准源自于整个社会的运行发展,所以这种职能在宏观层面是超脱于法律层面的。孤立的来看,一两个或几十个人阻碍了千万人的利益施行,这些人尽可剿杀或放任自灭,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将这一准则贯彻于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你就会发现这个社会有10%以上的人口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倒霉。他们或者被杀,或者破产,或者死光了全家……于是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如极端暴力事件、刑事案件、群体事件就会愈演愈烈,直至危及社会稳定。

所以在实际处理该类事件时,尽可能周全各方面的利益是第一准则。开闸放水肯定要放,事主的生命权财产权也要尽可能保护,如果财产权生命权与其自由行动权相冲突,那么就可以牺牲相对次要的权利来保障主要权利。虽然有些人确实有着“不自由毋宁死”的觉悟,但这种觉悟与心愿不代表普遍状况,出于资源成本考虑,政府没有义务周顾少数人的个别状况,所以依然需要按照惯常通例来执行。
+20
科创币
pl_014
2013-06-23
监管不力,功夫要下在平时+1
+50
科创币
虎哥
2013-08-22
涉及了对政府懒政的批评,这是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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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song
10年11个月前 IP:未同步
539416
Re:回复20!不曾存在的帖子
引用第50楼772114166于2013-06-16 22:58发表的 回复20!不曾存在的帖子 :

会有人选人多的铁路吗  


我记得在耶鲁大学心理学公开课上看过这道题,  原文是在火车原本行进的轨道上有5个人,   另外一条岔道上有一个人,如果这时候火车司机临时改版行进方向,可以转到人少的那个岔道上。

但是矛盾的是, 在人少的那个岔道上, 这个人原来是与这起事故无关的, 你临时转换到这条路上不等于是你亲手杀死了他吗?


我的观点跟铁道部空前一致: 火车撞死牛,不陪还罚款。

当然,在为ZF机关办事的时候还是要遵循  “勤请示多汇报”的原则,

将现场情况如实汇报给领导,  

领导说放水立马开闸,不管下面有多少人,

领导说不放,就算大坝垮了我也得在控制室坚守岗位
+50
科创币
虎哥
2013-08-22
如果火车撞死人,就要赔了,请注意国家政策也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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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迷星宇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4820
我觉得这是一个利益大小的问题,老太太们所看到的只是个人的,眼前的利益,是有限的,如果有关的管理人员有远见的话早就把他们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了,而我们现在面临问题不过是顾大或舍小的问题,没什么好犹豫的,也就是先通知老太太们放水的决定,再放水吓一下,然后强制拖走了事[s:27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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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2013-08-22
能站在老太太的角度看问题,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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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无线电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4869
人家老奶奶想死,就成全她好了,我想她都活这么大年纪了,一点安全常识都没有是不太可能的。想死自然有想死的理由。这个理由别人是无法理会的,楼上的为了正义为他人担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第二问题,就好像一个人无意中了陷阱一样,那个陷阱是谁下的,又有谁能够知道。
------人家不给他想死的理由,只能说他死的时机还未到,这个世界还有救------
最终还是以科学的方式解决较好,就像楼上所说的,而我个人觉得,天灾并不是避免不了,而是产生天灾可变的因素太多太复杂了,且都是间接的。楼上所讲的方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再来说人家专家教授是如何看待天灾的,为了利益只管如何利人利自,利后代,其实若我说,这些并不一定就见得是利,如果是利,倒不如如何想出解决天灾的办法,其实我说的都是些虚妄的话,能救别人的并一定能救自己,能救自己的不一定能救别人,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罪过,现在估计国家对这个环境问题比较重视起来,从基层抓起,虽不知是亡羊补牢,为时过晚。还是能真的解决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进退两难,不破坏环境中国就会落后,以目前的形式来看,天灾还会继续增多,我这个地方就天灾了,干旱了一个多月,百姓苦不堪言,真不知恶性循环要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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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无线电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4881
最终结果还是取决于人们的道德文明以及科技文明,把特神的气象武器造出来,此问题方可迎刃而解,再等人的道德文明有了进步,如无必要,估计也没人把那个做武器使用。估计就差不多了,但我想要说的是别妄想了,这种情况是不太可能的,还是多积些德吧。信仰神能够拯救自己踏实点。
+50
科创币
虎哥
2013-08-22
依靠科学技术,这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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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fn6132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9463
为汝之所欲,即为汝之法。
游玩者有权不听警告,有权玩耍,也有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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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戟沉沙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9527
通过不同的准则考察他们能够创造的价值,利用价值高者优先,此时我只需要做一个天平就好了。。。以不同的角度与标准权衡生命的价值。。。人众者幸存。。人少者遇难。。。[s:216]
没有办法保存两者的时候就选择价值更加贵重的,抛弃相对价值较低的,至于舆论?哼哼。。。部分法律就是为了这种情况才产生的[s: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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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作者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9588
概括来说,楼上的伦理观大约属于上个世纪30年代,就是“效用论”最流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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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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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大师
10年9个月前 IP:未同步
559633
功利主义解决……但是觉得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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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llan
10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565744
这个题中,还是存在喜剧结局的可能性的。

例如,站在防汛主管的角度,他手头会随时掌握汛情数据,例如即时流量、洪峰流量、即时水位、安全水位、危险水位等。而从他的职责上来说,拖延放水时间是最不可取的做法——因为“水库还能坚持一小时”这个判断是极不可靠的,根本不能作为放水决策的参考。除非有专家论证,这个坝只存在漫堤,不可能溃坝。

所以,他应该做的是(按时间先后顺序):
1,确认指令,同时对指令取证;
2,立即开始小流量放水,避免产生过高的水头;
3,通知政府、警察、军队(如果可能的话),用最简短准确的语言说明江心岛居民的处境,提出建议性营救方案并取证,同时尽量提供江心岛附近河道的预期水深、流量、流速等所有数据;
4,根据下游抢救进程和洪水动向逐步加大放水流量,直到等于即时流量,并进一步加大到库容可抵御洪峰的流量。

这样做的话,在符合紧急避险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做到江心岛附近没有高水头冲刷,还能做到水位逐步上涨——在尽量保证岛上居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给他们施加压力,让他们接受救援。至于向他们解释放水的原因和商谈赔偿之类事,救走之后再谈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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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pcp
10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565769
我曾经在水利部门呆了3年。真正的做法是这样:放水是绝对的。迟了放闸出了事是要坐牢的!如果下游有人肯定要通知,千年一遇的话,通知上级,政、府当然会用尽办法及时清场(只能这样)。紧急情况,有问题绝对要请示上级,坚决执行命令!换着谁也这样做。记得每次开会就说安全问题。死了人的问题不是谁都担得起的。就是说,再次向上级说明情况,等待指示,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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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yi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5959
桑德尔的公正课上讲过火车扳道的问题,功利主义者主张多数人的幸福,必须放水,尤其是几位老人的社会满足感无法与下游多数人的生命权做比较。自由主义者主张个体利益(自由)的绝对性,即时只有一位已经只有1小时生命的老人在岛上也要等到他离去。我比较赞同康德的第三种说法,即动机是判断正义与否的条件,不被外界与自身欲望的干扰下,依据人类共有的理性思维做出的决定才是自由而正义的。作为调度员与开闸员,当他们放下自己家人与仕途安危,把自己从欲望的身体里面独立出来,理性地分析后做出的决断才是正义的。桑德尔还提到了一个“无知的面纱”的概念,即思考程序的正义性时,需要把自己放在“无知的面纱”后面,从不知晓选择利害关系与规则的相关者角度去思考,这个选择中涉及的各方是否是平等的。在这个例子中即几个老奶奶是否知道洪水要来了而必须开闸放水,不走只有死,给她们足够的信息,尊重她们知情后在物权与生命权之中做出的选择。即时她们还是选择保护物权,死于泄洪,也做到了程序的正义。
+100
科创币
虎哥
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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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jsjxx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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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失控了,司机面临向左还是向右。左边有1个人,右边有3个人。他向左就对了。向右就错了。交通法是这样规定的,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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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gigi2002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8909
看得到老奶奶 就不放水   看不到老奶奶就放水    

先少量放水    老奶奶真心作死的话    当然就只能把头转过去[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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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ges00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8920
可以这么干,泄洪,控制好泄洪量。让水位上升的快要淹没岛屿。然后立即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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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lsle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9649
从上边的讨论中,我看到了绝大多数

人性的悲哀。。人伦的崩溃。。。

这就是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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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jizu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9656
必须要放水,如果不放水万一塌了照样淹死那些老太太,还得连带着淹死更多的人,造成无比大的经济损失,题目说了一小时垮塌,但是如果到了那个程度,水库是随时会塌的,那么在水库水位一直上涨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应该提前去和老太太说,而不是等到上级的电话的时候再去说,自己要心里有数。和老太太说清楚利弊,愿意走的紧急撤离,不愿意走的留下,直接开闸放水。如果水库的泄洪道无法打开的情况下(故障),可以和空军联系让飞机带导弹过来将泄洪道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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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9年8个月前 IP:未同步
719795
如果不防水,到时候水坝塌了下面的人还是得死,老奶奶们如果不走,最后不管怎样都是死。先和他们说明白,如果他们还是留下,果断拖走放水。要不然水坝塌了谁负责?放水是死,不放也是死,只不过不放还要再搭上一个水坝,这样来说选哪个都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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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
8年0个月前 IP:波兰
815771
据我所知,自从美国911事件之后已经不存在这种问题了,如果恐怖分子劫持民用飞机对地面必然或者很可能造成严重威胁的话,军方将在国会或政府的授权下击落飞机,不会顾及上面的乘客,顶多事后追认一下英雄,再给点赔偿。无论美国,欧洲还是中国莫不如此处理。


那么我们按照这个思路把题主的难题问题网上套一下,那么可以得到以下解决思路:


如果不泄洪,则很可能或者必然对下游造成难以估量的危险,于是水利部门在政府的授权下开闸放水,不会顾及老太太的生命和几个非法建筑小房,事后宣传部门配合一下把几个老太太包装成为保护国家财产与洪水搏斗不幸献出宝贵生命的英雄,再给点赔偿。于是政府满意,下游民众满意,老太太家属满意,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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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func
8年0个月前 IP:广东
815799
用药晕老奶奶抬走去医院。。
在保证没有人员都安全的情况下开。


爱刺激之心人人都有,比如火药危险还是有人做。当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但还是不完善吧,至少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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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256067
8年0个月前 IP:新疆
816543
引用 xiayan6a:
我见过一个类似的题:
某岔道口有两条铁轨,分别立有警示标志:一个是“本车道有火车通行,禁止玩耍逗留”,另一个是“前方车道已废弃,禁止火车通行”。某日,一辆火车高速驶近岔道口,司机突然发现前面铁轨上有一大群小孩正在玩耍,而另一条废弃的轨道上...
我也十分讨厌这种不遵守游戏规则的  在我眼里他们无知  但是过错却不在他们身上  该死也没办法  铁定是不遵守规则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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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ckflash
8年0个月前 修改于 8年0个月前 IP:广东
816549
我的回答有点诡异,不过应该很有效。让老太太最喜欢的儿子或者孙子过去,他们不走,儿子或者孙子就得一起死。作为长辈来说,不得不走。



又想了一下,发现这个问题的关键点不在于选择,而在于人性的明暗面。所以修改下,更便于实施且对后续相似案例有参考性。


1. 在难民(暂时用这个词)聚集区用大喇叭,寻找死守的老人的儿子或者孙子辈,请他们跟随重回岛上劝说老人撤离,并以暗示的方式提醒老人子孙辈不孝者很容易被整(官员有多重整人方式,这个不用说,且可以造成民间舆论压力)。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1 了解老人家庭情况(大家族或小家庭)
    1.2 寻找劝说目标(选择老人最喜爱的子孙)
    1.3 如老人家族为大家族,可达到制造家族裂痕作用(大家族中,必有亲疏。分化大家族在后面的时候很重要)
2. 设定一个开闸放水时间,且对所有救援人员言明,一到时间必然开闸。无论是否撤离。然后运送老人亲属(第一步选择出来的人)上岛劝说,一个老人的劝说亲属只提供一件救生衣。同时岸边已经设定好军警与冲锋舟,随时准备快速带人撤离。在亲属劝说期间,全程进行录像
3. 在开闸放水时间前设定好一个时间,如果老人依然不撤离,军警使用强制手段带人撤离。而后开闸放水。
4. 在灾情过后,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处理:
    4.1 无违建,且遵令撤离者。按正常流程补偿。
    4.2 有违建,但遵令撤离者。按正常情况补偿,同时公开声明其虽有违建,但因为其配合,不予追责。
    4.3 无论是否有违建,最后被强制撤离者,以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公诉。(所有满足此条者必须被定罪,法院可因老人年龄原因,判其缓刑或监外执行),且对其违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罚款。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
老人死守的原因无非为财或故土难离。选择其最喜爱的子孙进行劝说,且仅有一件救生衣,就是为了将官员的两难选择抛给老人,使其进行两难选择。故土难离的老人会因为亲属而撤离。为财的老人会被强制撤离,且此类老人如果在强制撤离过程中对救援军警有攻击行为的,可以为第4.3条提供公诉法律依据,且有全程录像作为证据。待4.3条执行时,因为1.3条的行为,降低了审判时产生群体事件的可能。同时因为有此判例法,后续类似问题均可如此解决,让不遵守法律的家庭丢脸又丢财(就是杀鸡儆猴的鸡),并可以显示法律的不可撼动性和法院的人性化判决(缓刑或监外执行)。如果再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可以提前让类似情况的群众产生敬畏,降低后续类似事件发生的几率。


此法优点:
1. 解决灾情
2. 无人死亡(或尽量少的人死亡)
3. 捍卫法律威严,为后续类似事件制造判例


缺点:过于腹黑



关于第二题,就简单了:河岸边立清晰的牌子“此处有食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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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yfsh
8年0个月前 IP:上海
816568
两害相权取其轻。
好象沒什么其他选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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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zhiyu
8年0个月前 IP:北京
816593
引用 xiayan6a:
我见过一个类似的题:
某岔道口有两条铁轨,分别立有警示标志:一个是“本车道有火车通行,禁止玩耍逗留”,另一个是“前方车道已废弃,禁止火车通行”。某日,一辆火车高速驶近岔道口,司机突然发现前面铁轨上有一大群小孩正在玩耍,而另一条废弃的轨道上...
火车司机自己不能决定,火车自己可以拐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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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酷
8年0个月前 IP:北京
816658
这属于宗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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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_rdx
8年0个月前 IP:北京
816715
引用 yaozhiyu:
火车司机自己不能决定,火车自己可以拐弯?
请把方向盘还给火车司机[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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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19980719
8年0个月前 IP:四川
816938
引用 20!不曾存在:
想起另外一个题目    一个变态吧两条铁轨上都绑了人     一个人多    一个人少    让你决定火车的方向
当然是走人少的那条,或者背后势力弱的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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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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