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栏设计的教训
乖乖乖2011/03/09科学技术学 IP: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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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一老人凌晨起来抢购超市便宜菜,不慎摔倒,沿着铁栏杆缓缓倒下,窒息死于此。旁人围观无数,竟无一人伸出援手


虽然说这是南京法院留下的祸根,但是这个围栏设计的也太合理了吧,为什么偏偏要设计成这个样子,仅仅是为了好看?
来自:科创总论 / 科学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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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如也
玄明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07
这种齐胸高的栏杆其实应当是十分安全的,但任何器件使用不当都可能造成伤亡。例如被枕头闷死的人比被栏杆憋死的人多多了,难道我们以后就要用水泥来做枕头么(但那样又会砸死人)?所以这种小概率事件不应作为决定性常态条件来成为栏杆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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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arryq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37
o(︶︿︶)o 唉,先别说别人。想想如果自己在现场,能为老人做什么吧?要是我,我也最多是打个120。别骂我。。。想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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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815
这种设计,我的态度是设计者不应当负责。但是将来如果继续出现这种设计,就需要负责了。我国没有设计方面的预警传统,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设计不造成大量人死亡,不足以引起设计界的重视,不会因为有一个人死亡,就通过完善的渠道警告每个设计人员。这也是需要建立“智联网”的原因。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会好一点。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美国,一上法庭,市政部门很可能败诉。

认定为故意和过失的前提条件,是可以显然的预见将发生的后果。不同在于故意是为了达到预见的后果而准备条件并促使发生,过失在于没有为了后果而有针对性的准备条件,只是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条件的构成,或放纵后果的发生。这种栏杆,以前没有弄死人的报道(或虽有而没有报道),就算以专业的眼光,也不能预见会发生这种后果。因此不属于故意或过失。前段时间发的带刺的栏杆,那就是典型的故意或过失,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预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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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huangwu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669
我擦了```[s: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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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tch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676
[s:261] 不错~不错~灰常不错!

非常好,非常出色的观点位移程序把你们观点全移了![s: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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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685
围观群众的不作为才是主因吧
不过这几年的事……让人心寒了,不敢帮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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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明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07
这种齐胸高的栏杆其实应当是十分安全的,但任何器件使用不当都可能造成伤亡。例如被枕头闷死的人比被栏杆憋死的人多多了,难道我们以后就要用水泥来做枕头么(但那样又会砸死人)?所以这种小概率事件不应作为决定性常态条件来成为栏杆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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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包少爷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10
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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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bug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21
这就是中国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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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味地黄丸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35
是两侧的铁栏杆压迫了人调节大脑血压的脉窦所至...
太可悲了老人!是当今某些观念留下的祸根,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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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arryq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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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唉,先别说别人。想想如果自己在现场,能为老人做什么吧?要是我,我也最多是打个120。别骂我。。。想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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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味地黄丸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60
回8楼;
你说的那到也是...,(可能连打120我也要考滤下,)
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说是当今某些(造成现在太现实的)"观念"留下的祸根,而非指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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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要有光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72
想帮的人估计很多,但没敢真的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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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ingkoom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799
这杯具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边上没个大款,或者老外。
话说有钱的大款,缺钱吗?不缺,就缺良心跟名誉。要让大款碰到了,立马上法庭上报,然后肯定进人大代表,机遇啊!
当然,老外就脑残+SB的代名词,碰到这事肯定伸手。不过老外钱多,讹个百八万的也就是牛身上的一只虱子,多的数不过来的,不差这点。

平头老百姓?算了,边上打打110,120就好了,家里没那么多钱去败名声良心。
------------------
PS 不知道这个栏杆的设计者,或者菜场老板,或者修马路的会不会被起诉定罪;阿门,大家一起祈祷吧。
-----设计成棉花栏杆,或者菜场老板关门,或者没马路走,都可以避免该杯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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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815
这种设计,我的态度是设计者不应当负责。但是将来如果继续出现这种设计,就需要负责了。我国没有设计方面的预警传统,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设计不造成大量人死亡,不足以引起设计界的重视,不会因为有一个人死亡,就通过完善的渠道警告每个设计人员。这也是需要建立“智联网”的原因。在西方发达国家,可能会好一点。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美国,一上法庭,市政部门很可能败诉。

认定为故意和过失的前提条件,是可以显然的预见将发生的后果。不同在于故意是为了达到预见的后果而准备条件并促使发生,过失在于没有为了后果而有针对性的准备条件,只是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条件的构成,或放纵后果的发生。这种栏杆,以前没有弄死人的报道(或虽有而没有报道),就算以专业的眼光,也不能预见会发生这种后果。因此不属于故意或过失。前段时间发的带刺的栏杆,那就是典型的故意或过失,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预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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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ncle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831
或者可以考虑一下她为什么要大清早跑到超市去买便宜菜。
记得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所在的城市有一家大超市超低价卖鸡蛋,排队的人N多,结果发生了踩踏事件死了3人。
以上的事情超市负责了。但楼主发帖的这事超市不该负责。
或许政府部门应该思考一下,如何保障老人的生活,让他们能生活得更好一点。
也应该考虑一下如何提高老百姓的收入(实际上也是生活水平)让他们能有精力和能力去照顾老人,而不是让老人为现在的年轻人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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ビリビリ女
13年2个月前 IP:未同步
284902
我认为大家可能进入了一个误区,为何要怪罪栏杆的设计?
为什么要那么竭斯底里的去“抢”打折商品?为何不能整齐的排好队伍依次进场?日本秋叶原发售新的电子游戏也是连夜就有宅男腐女去排队的,但是哄抢的现象极少数。春运时买票的队伍可以排几公里长,世博会更甚,每个场馆门口都是各种排队走廊与安保人员,虽然难免有人插队,但秩序总体上还是比较稳定的,百万的人流也没有出现踩踏伤人的事故。(SJ那次除外,混乱到处女事后变孕妇。)
然后发生了事故肯定也不是马上就造成窒息死亡的,原文也写明了“缓缓倒下”我们应该深究为何没人“敢于”出手这个问题而不是去追究栏杆的设计究竟存在什么缺陷。

说句题外话,以前有个国王接到大臣的汇报,街上有个老疯子用斧头砍死人了;于是那个国王禁止这个国家存在任何斧头,斧头全部销毁。过了段时间大臣又汇报那个老疯子用菜刀劈死了人;于是国王再次禁止这个国家生产任何刀具,弄得樵夫,木匠,裁缝统统失去了工作,整个国家的生产也被迫停止。然后过了段时间国王又接到大臣汇报,那个老疯子在街上用石头砸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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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dis520
5年2个月前 IP:广东
854857

菜刀是可以杀人的,赶快找一下设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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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镜哈哈日记
5年2个月前 IP:江苏
854858

楼上是个杠精吧,看历史发言觉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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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zero1
5年2个月前 IP:浙江
854916

要我的话看见老人摔倒必扶啊,她讹不讹是她的事,我反正先扶了再说,凭什么让那些个别恶心的人来影响我的判断,如果我们科创的人都不愿意扶老人,那社会上还有多少人愿意呢,如果等我被讹了,我再想办法咯,拿起法律的武器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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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黑火药
4年10个月前 IP:江苏
860213
引用foxzero1发表于17楼的内容
要我的话看见老人摔倒必扶啊,她讹不讹是她的事,我反正先扶了再说,凭什么让那些个别恶心的人来影响我的判...

边视频边扶,注意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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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Day11neo73
3年7个月前 IP:浙江
885322

几年前重庆公交车坠江时大多数乘客也是冷眼相看,没人敢劝,感觉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只要不惹事上身就行了。

社交冷漠这种道德上的问题何时才能解决?一定要等到规定相关法律吗? sti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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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
3年7个月前 IP:江苏
885324
引用MayDay11neo73发表于19楼的内容
几年前重庆公交车坠江时大多数乘客也是冷眼相看,没人敢劝,感觉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只要不惹事上身就行了。...

讹你一次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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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Day11neo73
3年7个月前 修改于 3年7个月前 IP:浙江
885327
引用大仙发表于20楼的内容
讹你一次可以试试。

轮到谁都一样。周围一堆人在看着,一个人去试试看。。。。。。 QQ浏览器截图2020082611371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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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Z
3年7个月前 IP:山东
885338

7C865A5C84B4946966A453F00CCC2CAB.jpg

当今中国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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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4h
3年7个月前 IP:上海
885340

边视频边扶只能推卸事故责任

但是你还是缺乏相应的资质

需要证书证明你具备专业能力

才能去做这种事

即使如此

专业医护人员在就算医院里依然不见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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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黑火药
3年7个月前 IP:江苏
885368

今年6月底被非机动车道上的路桩残害了一下,导致左侧的3个脚趾、膝盖、腰、胳臂肘、肩部不同程度受伤(大面积擦伤和软组织挫伤),肩部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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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乌德劳斯基
3年7个月前 IP:河北
885401

哦。。。这不比我们市的经常划破我衣服的栏杆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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