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哥很早啊。。后果和普世价值都重要,但是结果是好是坏都难以说清,因为这里有时间的因素。你帖子里后面的问题只能说明我们中国人人太聪明了,素质也太差了
引用第12楼玄明于2012-03-31 15:10发表的 回 8楼(拔刀斋) 的帖子 :
看老虎的帖子还是有点模糊,但看了剑剑的回复就清晰多了,而且还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保障公民权利(实践普世价值)应当是任何政策法规得以制定的动机,而预先推演后果则是从事任何事物中必要的一环。这里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好的后果,另一种是不好的后果,在责任伦理中不仅仅有惩处,肯定还包含了褒奖,也就是说LZ正文中的第二段不能成立,应做如下修改:
现在我们来思考另一个问题:假如由您来制定一个政策或法律,此时你应该以公民权力为基本准则,还是以防范不良后果为基本准则。
现在我们来思考另一个问题:假如由您来制定一个政策或法律,此时你应该以弘扬普世价值为基本准则,还是以可能产生的后果为基本准则。
.......
引用第14楼okingkoom于2012-04-01 10:55发表的 :
动机不良,后果不论怎样都不是好事。没什么讨论的意义。
不当权没有话语权;有了话语权的时候又开始为私利着想。
kalimov 的那句话:
利人損己者,不為之;
利人不利己者,可為之。
.......
引用第22楼玄明于2012-04-05 13:03发表的 回 21楼(改装pcp) 的帖子 :
世界上最大的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鼎鼎大名的万宝路、卡夫食品和米勒啤酒都是该公司旗下的品牌和子公司),曾经对捷克共和国禁烟与不禁烟的后果进行了成本收益计算,结果是政府将会从不禁烟的政策中收获更多。因为抽烟的人的寿命在总体上比不抽烟的人要短,这就为政府节约了相当大的一笔医疗、养老金费用。还节约了房屋等一大批社会资源。于是政府取消了增加吸烟消费税的计划。
所以如果广州境内有一大批摩托车生产企业,那么广州政府也是舍不得禁摩的。荒唐一点都不可怕,只要别荒到自己头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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