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学理性与宗教
不少人认为,科学是围绕真理建立的,而宗教是有神论的产物,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范畴,科学理性条件下宗教将不攻自破。但是事实是,科学理性文化已经成为主流的西方发达国家,宗教仍然保持着极高的地位,不少科学家还是宗教的虔诚信徒。
实际上,科学与宗教有对立但不强烈,不及教派之间的对立、某些政治经济集团与科学界的对立或者科学界内部的争论那样激烈和经常。这种对立很少表现为相互迫害,而主要以温和的形式有秩序的发生。发生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宗教对科学的迫害,主要起因于少数几个宗教教义极为敏感的科学问题,并不具有普遍性。公元1200年由教皇洪诺留三世设立的宗教法庭(异端裁判所)在中国教育中一般被指为迫害科学的专业机构。宗教法庭确实是一个由教皇控制的不折不扣的专政机关,但它本身不是专门针对科学而设立的。宗教法庭的主要作用是维护宗教集团的强权政治,与宗教本身和广大信徒无关。科学动摇了宗教的根基,因此成为宗教集团反对的一个方面。但是,这种反对并没有达到利用宗教法庭进行个别迫害的程度。人们常常用布鲁诺和赛尔维特被烧死作为宗教迫害科学的例证。实际上,两人受火刑均不主要因为科学,而是因为提出了与当局不同的神学主张而又没有战胜当局。布鲁诺是位泛神论者,热衷于宗教改革。赛尔维特更是宗教斗争的先锋,他在1553年出版了一部宣传“唯一神教”的神学著作《基督教的复兴》,书中他用自己发现的血液肺循环学说来批判正统基督教的三位一体学说[21]。唯一神教是当时天主教和新教的共同敌人,因此该书一出版就引起这些人的愤怒[22],赛尔维特最终被专政。伽里略案的主要因素也不是宗教迫害,而是新旧科学观的斗争[23]。……此处省略若干字……相反方面,科学具有中立性,它既不主张暴力,也不树立权威,科学理性文化总是“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温良恭俭让”,更不可能迫害宗教。
在现代科学理性形成的历史中,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理性功不可没。在宣传阐释教义、反驳异教徒的责难和为发展宗教而进行的宗教哲学研究中,基督教大量采取了论辩推理、证明推理等方法,并且广泛使用了辩证法。最迟在12世纪,阿伯拉尔等人就将逻辑学提到首位,并认为基督徒都应该是逻辑学家。随着宗教理性不断发展、日臻完善,理性认识结果与宗教教义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发生了分化。一部分放弃理性而产生了独断论信仰,一部分使基督教成为文化或者纯精神产品而不再涉及“世俗”。经过中世纪神学理性这个发展阶段强化的理性精神、理性方法,被近代科学作为直接的方法范式继承下来,完成了从古代自然哲学阶段的理性精神到近代科学理性的传承和过渡[24]。因此,在历史上,科学与宗教有很长时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其它没有经历明显理性萌芽与发展过程的宗教,与基督教等宗教表现出不少不同特点,但总的来说,现在除了少部分宗教外,都与科学划界经营,互不干涉。科学理性这种“理性的理性”也被许多宗教借鉴。我们决不能高估历史上宗教对科学理性的供献,但也不能忽视现代宗教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更不能片面强调科学理性与宗教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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