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玄明于2011-11-26 11:34发表的 :
今天整理帖子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大坑,今天来填平:
答案就俩字:邮戳,通过复写纸盖在你的文件上,只要信封仍然是密封的,那么就可以算作一种证据。当然这也是可以造假的,欢迎大家继续探讨。
1950年代开始的冷战时期,CIA与KGB热衷于从对方大使馆的外交信件中寻找情报。
当时双方已经有非常炉火纯青的技术手段,拆开信封,取出瓤子,拍照,然后还原信封的封口状态。
整个过程只需要几十分钟甚至更短。
当时为了对应信封封口处的密封手段,比如火漆,准备了各种不同颜色、不同配方的火漆;签字封条,则准备了各种不同的笔和墨水,还有笔迹模仿高手……
总之,半个世纪之前,已经几乎很难做到信封的密封了,更要命的是,信封已经被打开过,自己都无法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