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7个月前IP:未同步
398032
1楼
引用:

  总结一下,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在自己的“私人领地”和“完全的”公共场所
有自由说话的权力,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从而可见qq群踢人、论坛删贴、媒体不刊登某篇文章和广告,这些都是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而不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组织建自己的通讯网络、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出版书籍、传单、报纸等这样的行为。




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
评论
文号 / 398032

千古风流
名片发私信
学术分 1
总主题 161 帖总回复 1510 楼拥有证书:进士 老干部 学者 机友 笔友
注册于 2011/08/19 16:26:00最后登录 2026/10/31 00:00:45
主体类型:个人
所属领域:无
认证方式:手机号
IP归属地:0

个人简介

设计师,音乐制作人 KC国际局,Live Soundman

笔记
{{note.content}}
{{n.user.username}}
{{fromNow(n.toc)}} {{n.status === noteStatus.disabled ? "已屏蔽" : ""}} {{n.status === noteStatus.unknown ? "正在审核" : ""}} {{n.status === noteStatus.deleted ? '已删除' : ''}}
  • 编辑
  • 删除
  • {{n.status === 'disabled' ? "解除屏蔽" : "屏蔽" }}
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