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jnsjj作者
14年2个月前IP:未同步
466307
3楼
第三章  业余无线电台使用

第十八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第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使用频率或者与其他主要业务共同使用频串的,应当遵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诙频率的使用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其使用的频段内,享有平等的频率使用权。
国家对业余无线电台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赞。

第二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的通信对象应当限于业余无线电台。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业余无线电台可以和非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但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其通信内容应当限于与抢险救灾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或者应急救援相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业余无线电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

第二十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在通信过程中应当使用明语及业余无线电领域公认的缩略语和简语,数据文件交换应当使用公开的方式。但是,卫星业余业务中地面控制电台和空间电台之间交换的控制信号可以除外。
业余无线电台试验新的编码、调制方式和数字通信协议等,应当事先公开并向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技术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应当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工作,保证能够及时停止其造成的有害干扰。

第二十四条 业余中继台应当向其覆盖区域内的所有业余无线电台提供平等的服务,并将使用业余中继台所需的各项技术参数公开。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置的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业余无线电台,可以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但应当遵守所在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业余无线电台操作培训中,已接受无线电管理规定等培训的人员,可以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现场辅导下,在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核定范围和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权限规定确定的范围内,进行发射操作实习。

第二十七条  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不得发送,接收与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无关的信号,不得传播、公布无意接收的非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业余无线电台供其设置人,使用人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
禁上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下列活动:
(一)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或者公共道德的信息;
(二)从事商业或者其他与营利有关的活动:
(三)阻碍其他无线电台通信: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使用人应加强自律,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的通信时间,通信频率、通信模式和通信对象等内容应当记入电台日志。
电台日志应当保留两年,供无线电管理机构检查。
评论
文号 / 466307

一表人才
名片发私信
学术分 0
总主题 9 帖总回复 116 楼拥有证书:进士 机友 笔友
注册于 2008/07/29 09:54:37最后登录 2026/03/02 12:03:19
主体类型:个人
所属领域:无
认证方式:手机号
IP归属地:0

个人简介

暂未填写
笔记
{{note.content}}
{{n.user.username}}
{{fromNow(n.toc)}} {{n.status === noteStatus.disabled ? "已屏蔽" : ""}} {{n.status === noteStatus.unknown ? "正在审核" : ""}} {{n.status === noteStatus.deleted ? '已删除' : ''}}
  • 编辑
  • 删除
  • {{n.status === 'disabled' ? "解除屏蔽" : "屏蔽" }}
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