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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308
4楼
第四章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一条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人,使用人应当正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和分配。
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指配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业余信标台和空间业余无线电台等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
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已经为设置人指配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不另行为其指配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在每次通信建立及结束时,应当主动发送本台呼号:在发信过程中应当至少每十分钟发送本台呼号一次。
业余中继台应当周期性发送本台呼号,两次发送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十分钟。

第三十四条  在他人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上进行发射操作或者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业余无线电台在设台地以外的地点进行异地发射操作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说明》的规定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五条  禁上盗用,转让、私自编制或者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三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注销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注销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在注销五年后可以另行指配。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被依法注销后一年内,设置人又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被依法注销后一年内,设置人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可以申请使用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应当事先征得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设置人应当在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后一个月内向指配原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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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46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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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