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clyce作者
17年11个月前IP:未同步
68618
3楼
在一个没有基本完备的言论自由的国家,期待新闻机构可以发出独立的声音只是一种奢望;新闻媒体必然的将选择势利眼的立场。

  我们有两部有关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前者经常被提及,后者少有说道。而在任何一场被报道的师生冲突里面,都事前不言自明的必然是教师错误学生正确――反对者请举例说明,你看见过什么报道说教师正确学生错误的?你又什么时候看见过报道教师运用《教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要总说幼者弱势所以应该幼者本位――强势弱势,还是那句话: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是,一旦出事,教委的当权者首先想的是尽快平息事端以保住自己的官帽,而不是查清事实和保护教师的利益――学生和家长无法摆平,只能反过来逼压自己权力范围里的教师屈服。而家长们呢,早已从教委的态度和媒体的教导中学会了怎么来利用这样的事件实现超额的利益――不要小看传统的民间智慧。为了饭碗,尊严和权益已经不是教师可以考虑的了。就我所了解的,中学,尤其乡村中学里面,学生围殴教师的事件时有发生。我认识一个教物理的初中教师,由于人比较瘦小,时常遭到学生的无礼对待。一次期末考试监考,由于制止一个学生作弊,在考场里面被8个高大的男生围殴。事后学校和当事学生没有任何表示,他也像没有事情一样,脸上贴着膏药照常去上课。我问他怎么不找学校讨个说法,他笑着说早就习惯了。

  于是,乡村中学的教师们,日日提心吊胆。对于他们而言,最怕的是学生出事――因为即便从法律上说根本和你无关,你同样不死也得脱层皮。于是,管理学生对于这些教师而言,就成了真正的哈姆雷特之问:管,还是不管?你要管吧,又担心和学生起冲突,因为最后吃亏的总归是自己,不论肉体上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不管吧,不管实在又不行,这节课到底还准不准备继续上下去了?

  鲁迅早就说过中国农民身上的双重性,如今,一切如旧。

  又一个恶性循环。

  最后顺带提及一点:《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每个学生必须得到教育的规定,是标准的矫情和造作。我想支持不废除死刑,至少对有重大社会危害的犯罪者不废除死刑的人应该很明白这个道理――最简单的理由是要尊重你的生命权,你应该也尊重他人的生命权。因为相似的,你要获得受教育的权利,首先你也得尊重他人的受教育权利。那种一个人可以搅和一个班一个学校的学生,说实话,我觉得就是被这样的法律规定惯出来的。在写信给我的朋友的学校,我亲耳听见一个学生对他的班主任说,老子随便你怎么办,就是不听你的,反正量死你你也不敢开除我。你敢动我一下,我就去住医院,你敢让我回家反省,老子就叫我爸去教委告你犯法――所有的专家大人君子卫士们,请你来做他的班主任如何?

  不要总责怪学校放弃责任把无法教育的学生推给社会――出了这样的孩子,不是社会的责任是谁的责任?

结语

  有感于友人之信,故写了这么多。很混乱,也没有完全表达清楚。我只有一个目的:请在了解过你准备评价的事物之后再来发言。对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的事物随意发表看法是一种恶习。
评论
文号 / 68618

万流景仰
名片发私信
学术分 21
总主题 345 帖总回复 2157 楼拥有证书:学者 机友 笔友
注册于 2007/07/10 01:49:00最后登录 2026/05/15 18:41:21
主体类型:个人
所属领域:无
认证方式:手机号
IP归属地:0

个人简介

暂未填写
笔记
{{note.content}}
{{n.user.username}}
{{fromNow(n.toc)}} {{n.status === noteStatus.disabled ? "已屏蔽" : ""}} {{n.status === noteStatus.unknown ? "正在审核" : ""}} {{n.status === noteStatus.deleted ? '已删除' : ''}}
  • 编辑
  • 删除
  • {{n.status === 'disabled' ? "解除屏蔽" : "屏蔽" }}
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