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火葬铭牌》
4年0个月前IP:广东
909742
24楼
引用玄明发表于9楼的内容
烧掉尸体其实是最残暴的行为,器官移植人们很容易想到的就是把亲人的器官给了别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相当于把别人的身体给了亲人的某个器官,从而让亲人遗体的某个部分获得了更长的生存寿命,这一点其实是非常符...

除了极少数出意外的身体健康的儿童、年轻人,那些衰老的、各种癌的器官,谁敢接受……

如果立法强制捐献健康的器官,几乎人人都会担心自己被有权、有钱人定制人生……现在人们从小大大体检至少几十次,大数据分类统计,哪里的哪个人有哪些有价值器官,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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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90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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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