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1个月前IP:未同步
195820
15楼
引用第12楼玄明于2010-02-25 12:49发表的  :


我想您可能还没有明白那个玻璃桶是干什么的。作为一个实验、展示的场合,内森显然不可能把人和蚊子关进一间屋子。玻璃桶只是一个限制蚊子乱飞的道具罢了。这个实验展示的是激光系统自动杀蚊的效果,无论是不是存在玻璃桶,这个系统都能将蚊子杀灭——仅此而已。

这就好像卡拉什尼科夫实验AK47的时候打死了一只桶里的老鼠,而您却怒气冲冲的将AK47摔到地上,然后很趾高气昂的说:“往桶里倒硫酸就行了!干嘛用枪这么麻烦!”我觉得这一情节很具喜感。如果这里是茶话板块,我一定会给你幽默奖的。
.......

一:安全问题:能瞬间烧死蚊子的激光其功率必然对人眼是“一击必杀”。无论你用什么手段避免这一情况发生,那概率呢?谁敢冒一旦“失手”的风险呆在它旁边?
        而对于屋里既没有温差也不会动的易燃物呢?窗帘、床单、木质家具等,怎样分辨?引起火灾的“潜力”也不小!
二:可行性问题:比较菊酯类化学灭蚊,无论是安全性、成本、可操作性、效率等都没有明显优势。就拿我11楼的问题吧,对于犄角旮旯里的蚊子只能等它“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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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