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是“用辩证唯物主义武装头脑”的人。[s:178]
您的说法也可以避免“存在即合理”的一个误区,但是很可能有进入了另一个误区。
因此我在主题帖中,严格避免使用辩证法论述这一问题。
“存在”的对象是合乎理性的本质,这里的理性是指经得起检验的核心精神,是事物的内在一面,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不错,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但是核心精神却是相对稳定的,在哲学上这是另一个层面的东西,不能庸俗化到一件具体事情的变化与发展,因为一件事情的变化与发展也受其内在原理约束。如果把事物的运行与发展,和事物包含的核心精神搅合到一起,认定他们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其实就是消灭了哲学的普遍性,并赋予其战斗性。
关于“符合理性”的意义,可以借鉴笛卡尔关于知识的解释。笛卡尔认为,任何现象、感觉都是不可靠的,必须经过归纳、抽象、证明、检验,才能成为知识。
为什么要防止进入另一个误区呢?这种辩证法,在本质之外,证明任何事物在当前是“合理的”,到了下一个时间就可能“不合理”,事物在不断产生、发展、消亡。这个道理看起来正确,事实上与“存在即合理”是两个体系、两个时代的东西。正因为这种误区,才能既可以用辩证法批判存在即合理,又可以用辩证法证明存在即合理。这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这个误区具有战斗性和杀伤力,它和它的整个理论和实践体系一道,造成了全世界超过一亿人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