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P作者
13年4个月前IP:未同步
559245
7楼
引用第4楼虎哥于2013-08-12 02:20发表的  :
从法律角度探讨这个问题,是一个好的开端。


因为我发现这个角度非常现实,现实到在日常生活中都经常陷入这种两难境地。
希望论坛大家能集思广益,讨论在理想情况下的解决之道,顺便也给我这个半法盲普下法。


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乃至部分个人权利。这个在我国法律很很多国家法律中有体现,
可是如果这种个人权利是生命权,那么如何界定?
评论
文号 / 559245

千古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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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活人,亦无法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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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