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novakon:考虑一个问题:一帮小伙伴相约一起创业,并且还得到了天使。但世事难料,最后创业失败,而且钱也烧完了。这种情况,到底是为社会创造了价值,还是消灭了价值呢?
一件通力合作的事情到底有没有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和是否产生了“多赢效应”无关。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抢银行。抢劫金融机构,是一件需要不同阶层的人形成【有深度的跨界连接】并产生【多赢效应】的工作,但并不会为……
回到创客的情况,很多时候一大帮人吹水,最后除了交流思想之外,啥具体事情也没做,这是否产生价值?
这就要看在什么尺度来看问题。我们排除有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那么抢银行是不是为社会创造价值?这还真不好说,至少在我看来,社会成为某种样子,是它自行平衡价值的结果,其中就包括盗窃、抢劫,也包括创业失败。如果想这些都没有,很可能只能玩计划经济。
所以这里的焦点是如何定义和衡量社会价值,这在原文中没有严格界定,推理的逻辑也就不严密。但由于社会价值问题是个千古难题,我打算采取的办法是把“可以”改为“有机会”,使之回归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