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网基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科创网(含论坛)规则分为“基本规则”和“增量规则”。基本规则是日常管理的通行准则。“增量规则”是根据网站运行中发现的具体现象,明确指出的将被封锁账号的情况。

第二条  本规则是管理员和会员共同的行为准则。管理员应当依据本规则订立的原则行使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时,应遵守本规则和增量规则。

第三条  不是会员的人,可以注册账号,但账号不受保护,管理员可以随时删除账号。

第二章 会员及账号

第四条  认同科创的文化理念,愿意遵守网站规章,能够积极坦诚地与其他网友双向交流的科技爱好者可以成为会员。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人,不是会员。单位注册账号,应从事与科技爱好相关的活动。

    会员申请网站管理岗位,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身份审查。

第五条(之一) 用户名应本着对他人友好,不妨碍他人先占的正当权利,不妨碍网站安全的原则选取。

    会员的用户信息不得妨碍信息安全;用户头像、背景不得存在诱导点击、冒充他人及其它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违反本条,管理员有权封禁、删除账号。

第五条(之二)未经网站批准,禁止转让账号。对于被转让的账号,网站可以随时予以封禁。

    出借账号的责任,由出借者承担。

    本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发言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发言的标题必须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标题的关键信息必须以简体中文表示。但外国商标尚无中文译名的,以及众所周知的英文缩写例外。除论坛以外的地方,可以使用繁体中文或外国文字书写标题。

第七条 发言内容应工整、得体、健康、充实。

    图片附件必须压缩到适当的较小尺寸并上传。

    发言内容应当具有完整性。凡是技术上可以发布到网站的内容,应当完整发布。禁止通过链接等方式,诱使或强迫读者辗转于科创以外的地方观看。

第八条 禁止下列内容

    禁止发布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内容。

    禁止发布侵权内容。

    不得将正常的讨论引向不负责任的范畴。

    禁止探讨利用专业技术进行违法活动的方法或对违法活动做出宣扬、赞美的表述,但是为了探讨防范方法,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及有关技术的除外。

    禁止发表 枪 支、弓 弩、弹弓、吹箭、暴 恐及谍报专用器材有关的话题。

    禁止宣扬宗教信仰、传经布道。 以宗教教化的方式系统的反对个性主义,宣扬不具备可证伪性的思想、意识形态体系,或宣扬立场论、动机论(意图论)、具有系统性的阴谋论,视为宣扬宗教信仰。

    未经批准,包括会员和管理员在内,均禁止发布QQ群、微信群及类似平台。但是会员可以建议论坛建立相关的群主并担任管理员。

第九条 在科创发言应坚持开放、理性、适度原则,禁止下列行为:

    1、在江湖科学区以外发表江湖科学话题,就科创关于江湖科学的管理制度提出异议,为江湖科学文章或其作者辩解或表示赞美。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的有关管理制度的讨论除外。

    2、违反开放原则的发言。形如:“一种机器的原理,我知道,但不告诉你们”,“一个有趣的制作,详情请登录我的个人网站*****”,“最近搞了一套东西,大家感兴趣的话我再发布”,“先卖个关子,有人答对了我的问题才发布”。

    3、容易引起垃圾帖增加的发言,经网站批准的除外。形如:“共享**软件,需要的请回帖留下邮箱地址”,“我的邮箱***请楼主发图片给我”,“坐板凳的有礼品赠送”,“顶到100楼就公布答案”。

    4、以邪教方式阐述观点的,形如:“相信本理论的人一生平安”,“参加这项研究,就是为人类的明天,为世界的解放而工作”,“我的理论句句为了人类的幸福”。

    5、上纲上线,划分派性,但经网站批准的除外。这类帖子形如:“你这样说是站在反人类的立场”,“你必须和A实验派划清界限”,“ABCD是我兄弟,谁反对他们我就跟谁急”。

    6、以“资格老”、年龄大等与话题无直接关系的论据、语气论证问题或阐述观点。形如:“你没学过中医,所以你没有资格对中医说三道四”。

    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关于言论审查的细则并公布实施。

第十条 禁止擅自发布针对科创本身及网站会员情况的调查帖。需要发布该类调查帖的,应向管理员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发布。

第十一条 “超理”仅限发布于非技术区,且必须声明。

    本条所述“超理”,是指故意杜撰学术成果、伪科学理论、名词释义等,并进行隐藏其虚伪本质的包装、发布的恶作剧行为。

第十二条 发言内容和方式均不得妨碍或危害网站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 提问帖应当讲礼貌、不妨碍网站氛围。

    禁止就国家管制的物品、资料的获取渠道提出问题。禁止求购违禁物品、求教违法方法等。

    管理员有权控制提问帖数量,可以删除质量较低或重复的提问帖,对有不良提问习惯的会员应给予劝告,多次违规的,可以封禁账号。

第十四条 对于质量低下或不适宜交流的发言,管理员有删除的权力。

第十五条 发帖应遵守发到栏目(含板块、专栏、空间)的规章制度。相应规章中比本规则宽松的部分,依据本规则执行,但是经批准例外的栏目,在批准的范围内除外。

第十六条 禁止与管理员公开争辩。

    禁止用任何方法丑化管理员形象。

    禁止挑拨科创及其相关栏目、管理员、会员团体和其他社会集团的矛盾。禁止挑拨内部矛盾、丑化网站或会员形象、制造关于网站的谣言、破坏网站与其他社会集团的关系。

第四章 学术分(SCH)

第十七条 学术分是用于表征会员发言的学术水平及分享精神的凭证,由管理员添加。管理员的加减分限额及方式由服务中心规定。

    专家的加减分属专家自由裁量范围,编辑有权进行调整。对于专家在加减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编辑给予处罚。编辑的加减分由网站归口管理。

    网站不接受关于学术分的自诉。对于以违规途径取得学术分,或相关发言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形,接受举报。

第十八条 学术分不得转让、变卖、赠送、继承。

    禁止向没有账号或账号分值较低的人出借包含有学术分的账号。

第十九条 服务中心会同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术分加减分的细则。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发布科学实验、教程等,应有关于安全的考虑。危险的实验,应当声明其危险性。除非专门报道危险性或进行安全有关的试验,不得故意增加操作的危险性。禁止诱导、授意会员以危险性增加的方式实施科技活动。

    禁止宣扬、赞美任何增加危险性的活动或者妨碍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会员在活动中发生中等以上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在论坛报告,但当事人、监护人同时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允许推迟。拒不报告事故的,网站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管理员知悉会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向服务中心报告。

    伪造、虚报事故或报道时不顾事实,编造情节、规模的,应予处罚。 借事故挑拨矛盾、制造对立情绪,或对事故报告进行曲解、恶意利用,对当事人进行攻击的,应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禁止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甲、乙类特种科技爱好活动。 

第二十三条 特种科技爱好的话题,必须发布在相应的特种科技爱好专业中。未经编辑许可,禁止将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转发到非特种科技爱好类区域。

    未经科创许可,禁止将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转发到其他网站或媒体上。

    尚未取得特种科技爱好类话题发表权限的会员(以能否在相应专业发帖为判断依据),必须通过参与其它学术话题提高权限,在获得权限以后才能发表。未取得权限的会员,不得开展相应的特种科技爱好活动,否则网站有权封锁账号。

    禁止就甲、乙类特种科技爱好话题进行非公开的提问和讨论,包括但不限于:留下QQ号、邮箱等索要资料;要求其他会员用短消息等任何非公开方式交流;请其他非特定会员留下邮箱传送资料;发布未经网站批准的QQ群等。

第二十四条 管理员应对会员的IP地址、提交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等信息保密,除非国家机关依法检查,不向第三方提供。会员和管理员都应警惕电话和网络诈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遇有可疑事件应立即拨打网站值班电话,向服务中心报告情况。

    未经站长批准,禁止管理员以任何形式披露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六章 精选内容

第二十五条 精选发言由管理员评定。专家负责当值专业内精选发言的评定工作,编辑督促专家评定精选发言,并对漏评、错评的发言进行调整,对暂时没有专家的专业实施评定工作。

第二十六条 精选发言应体现学术性、专业性或经典性,其文字、图片等必须工整,内容新颖,没有科创不主张的情节。精选发言原则上应当是原创内容。

第七章 管理员职责

第二十七条  管理员应采取“为会员服务,同会员交流,与会员共同提高”的态度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当值专家必须积极从事对应的科技爱好活动。如果专家已经脱离对应的科技爱好活动,应该调任适当专业或撤销专业任职。

第二十八条  管理员应保持独立,不得以除网站本身之外的任何团体(包括科创旗下的专门团体)的代表身份担任管理员。

第二十九条  管理员应参加网站的管理会议,执行会议的决议。对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应当在内部讨论,禁止在公开表达。

第三十条  管理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履行管理职责,不执行网站决议,违反网站规章,或无法胜任工作的,予以罢免。

    编辑认为专家无法胜任当值板块工作的,有权调动专家的任职专业,直至撤销专业任职。

第八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一条  投诉只能用私信发送给管理员。虽未明确表示投诉,但表达对网站上发生的事件或公共事务不满的,视为投诉。

第三十二条  编辑负责受理对会员的投诉,被投诉的行为发生在有专家任职的板块的,由当值专家处理,没有当值专家的,由编辑处理。编辑负责受理对专家、小编的投诉,论坛负责受理对编辑、专家的投诉。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处罚包括三种:警告、封禁账号、学术分减分。

    警告,是指管理员通过短消息、评分、管理提醒、回帖、专帖等途径,明确告知行为人违反规章情节的管理操作。作出警告处罚的同时,可以附加定期禁言,降低、锁定账号等级,罚减积分等处罚。

    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会员偶然发生的、容易改正的违章,应当警告。对于一个会员经常发生的、习惯性的,不易改正或别有所图的违章,应当给予封禁等对人处罚。

    会员违反学术方面的相关制度或公序良俗,或违反增量规则但情节较轻,应予以学术分减分处罚,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管理员违反规章,由服务中心依据相关规章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封禁账号。

    1、违背网站宗旨、违反网站规章,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违反网站规章,经警告后继续违反的;

    2、煽动闹事、破坏团结、故意制造混乱的,或利用会员自治权利及其保障措施破坏网站氛围的;

    3、在论坛江湖科学区之外发布江湖科学帖,经警告后再次发布的;在江湖科学区外对江湖科学管理制度提出异议,超过两篇的;

    4、站在道义、人权、精神、文明、国家、主义、“科学”、“救星”、“权威”等高度,指责会员群,或质疑网站的水平、意义的;

    5、宣传政教合一,发表与《国际歌》中文版第二节矛盾的言论,鼓吹阶级矛盾,挑拨派性斗争,灌输极端意识形态的;

    6、宣扬宗教信仰,传经布道的。

    7、滥发广告或注册、发言违背网友公共利益的;

    8、危害网站运行安全、宣扬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宣扬危害公共安全的;

    9、声讨、闹事的;

    10、毁坏网站声誉、妨碍科创正当事业的;

    11、反对科创的宗旨、理念的机构或人员,使用职业身份注册,或进行特务活动的;

    12、服务中心认定的其它应当封禁的情况。

    第3、4、5款情况,显属专门制造诙谐幽默的除外。

    被封禁账号的网友,如果自封禁之日起六个月内再次注册账号,网站有权予以无条件封禁。

第三十六条  处罚的详情不予通知、公告。但是如果违规和处罚均具有典型案例意义,可以公开展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所述发言,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程序、链接及他们的组合或变化格式。

    本规则所述发言,包括在网站所有公开或面向特定用户公开的场合的发言。

    本规则所述管理员,是指任职专家、小编、编辑、站长、程序员、安全员以及其它经服务中心认可的,从事网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服务中心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1年9月2日起实施,2022年8月15日第11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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