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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 化工板块新规定!来者必读!
2009/01/14
IP:广东
本人终于成为了化学与化工板块的版主了。为了使此板块能够尽快成长和增加人气,我在这里公布一下新规定,如有异议,欢迎提出,感谢各位兄弟配合我的工作!

--- 为了尽快地提高人气,我决定糅合化学吧的管理方式和本人的一些观点,提出以下几点政策。---


1.本板块欢迎各位会员发实验贴,只要是与化学有关的实验,只要不要太过低级趣味,都有分加!加分的幅度在50 - 1000KCB左右,如果此贴很优秀,则可以加1000 - 5000分的高额奖励!如是转载的,请诚实地标明出处,否则视情节轻重扣处50 - 200分。

2.本板块高额悬赏收购实验操作守则和化学的资料,视价值幅度加50 - 500分,欢迎发竞赛资料。

3.本版块欢迎发试剂仪器的图,只要各位网友购买了试剂,都可以在这里晒晒,晒图者获得50 - 100分的奖励!

4.本板块欢迎发电子书和化学资料的连接,如三日之内连接有效,视价值幅度加100 - 2000分的奖励!

5.本板块欢迎讨论与化学有关的学术问题,也欢迎问一些与化学有关的问题,视讨论的问题的学术性和回复者的反应,可以适当加分,加分幅度为50 - 100。

6.对于问作业的疑难问题,不得擅自开贴,需由统一的一个帖子作为问作业的空间。各位兄弟请抱着互助友爱的精神,有能力者可以尝试解答问问题的人,不得辱骂和讽刺他人。

7.本板块禁止讨论化学毒剂的制备(如:沙林怎么做?),一经发现马上删帖并扣以100 - 200分作为处罚。

8.为了能够更好地体现化学板块的学术性和权威性,现在开始开一个主题帖,发帖的内容最少都要超过40字,(也就是差不多一行,一点都不过分。),有图的帖子其字数最好不要低于10个字,回复的内容最少都要5个字以上,如果内容真的只需要很少的字就能说明,则酌情处理(但开帖的内容都不能少于20字。),请各位遵守此协议,谢谢。


新增第8条规定,顺带祝大家新年快乐,学业进步,论坛越办越好!
+1
学术分
1211
2009/01/14
提供公益服务,并列加分。
来自:
数理化/化学
19
mithril作者
18年0个月前IP:未同步
60840
3楼
引用第2楼kangyuhelf2于2009-01-14 23:52发表的  :
不知道硫酸铜做氧化铜算不算弱智...昨天刚做了点


不算,您发帖就有分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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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hril作者
18年0个月前IP:未同步
64613
10楼
新增第8条,请各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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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