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novakon:还没写完,这个是草稿。作为一个理论探讨,的确应该有较为明确的定义,然而这是有难度的。
我认为文章没有非常准确地定义创新,或者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
我就代为定义一下:创新,就是对事物及其之间的联系产生新的认识,这个新的认识部分源自以往的认识,部分源自本能,但能比以往的认识更加有效地对事物加以利用,以实现某些以往较难实现的...
关于新认识和创新的关系,通常这是同时发生的,或者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件事(假设不约束创必须“经过筛选之后”)。
引用 novakon:还没写完,这个是草稿。作为一个理论探讨,的确应该有较为明确的定义,然而这是有难度的。
我认为文章没有非常准确地定义创新,或者没有作出明确的表述。
我就代为定义一下:创新,就是对事物及其之间的联系产生新的认识,这个新的认识部分源自以往的认识,部分源自本能,但能比以往的认识更加有效地对事物加以利用,以实现某些以往较难实现的...
引用 novakon:我再次观看了您的大作。您在文章中提到的核心观点,在我理解而言,是“创新是对新认识及其产物的价值判断”的输出,化简以后得到“创新包含价值判断”。这应该是目前关于创新的比较与众不同的定义,它把传统观念中的创新(我认为是须经人的思考而诞生的一切未曾出现过的物质或精神领域的东西)分解为两个部分,即创新的思维活动阶段,和创新的固定阶段(关于创新的固定,参考《论科创产业》)。或者在创新的固定阶段以后,再加上了创新的检验阶段(价值检验)。您认为须经过后两个阶段,证明为有利于满足人类的需求,才能算作创新。目前我暂时认为,将思维活动阶段剥离出来可能是有效的,把价值检验作为前提是否有效,要看理论构架是否需要。
既然楼主问创新的规律,而我又论述了创新没有充分条件,那么剩下可以作文章的,便是创新的必要条件。创新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呢?首当其冲便是新的认识。然而认识的来源太多了,“做个噩梦就觉得隔壁老王要杀我”也是认识的一种,但对社会进步没什么好处,因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