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正经的燃料和发动机都是个灰色,目前就是保安全最重要,出了事自己倒霉部门也要担责。后边搞箭体、飞控都打算先不装燃料发动机了,用动力涵道试试,50mm涵道配上3块120C的小锂电,自重180g多一点,推力能到1kg,工作时间短的话还可以加电加力
本文发表于2019年,原链接见:https://www.kechuang.org/p/867423 本文曾由科创网微信公众号转发。
由于时隔六年,不代表最新情况,仅供参考。
以下是原文,略有改动。
近期有网友提问:
请问各位发射火箭有什么法律限制吗?比如地点、飞行高度?学校老师说有,但是似乎很多业余火箭的发射都无的样子...
科创网友:负负得正
在中国内地,现代意义的火箭爱好者是最近二十年来才出现的新事物,是一个很小的群体。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火箭爱好者和业余火箭发射的相关法规,相关活动的合法性问题相当微妙。本文是针对网友提问的答复,供大家参考,欢迎指正。
图:业余火箭发射(登天-4型,作者山氰水溴)
答复:
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很难用简短的篇幅讲清楚。KC是我国最早引进业余火箭活动的群体,所以必须对此进行研究,有一些初步的了解。文中提到的法规在网上都能找到。
你需要知道,中国的法制还任重道远,很多时候法是一回事,执行是另一回事,出了问题以后的执行又是另另一回事。
与业余火箭有关的法规,能够精准命中的,大约只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因为业余火箭往往需要用到KN(硝酸钾)、AP(高氯酸铵)、浓硝酸等可能用于制造爆炸物的化学药品。按照《办法》,所有自己在家DIY的火箭爱好者,都违规。这些规得到了上位法的支撑,因此,在目前的行政语境中,都可以说你违法。
说起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有关,特别是液体火箭燃料中的许多成分如液氧、氧化亚氮、过氧化氢、液体甲烷、溶剂煤油等受该条例调整。但是这个《条例》是上述《办法》的上位法,且主要针对单位,基本上只规定原则性内容,并不方便直接适用。以《条例》为依据制定的大量规范性文件,有适用的可能性。
基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应急部门也有许多部门规章。如果拿着放大镜找问题,总有一款适合你。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似乎有关。然而,复合推进剂是否属于“民用爆炸品”,还真是个问题。不排除有强行关联的风险,比如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把火箭燃料指为“特殊用途烟火制品”。具体执行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难道就没有规范火箭发射的吗?有。《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你用自制火箭发射卫星的话。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促进商业运载火箭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涉及到了飞行高度30公里以上的火箭。但是人家的管辖范围是“商业运载火箭活动”,业余爱好者显然不属于“商业活动”,你的火箭也显然不是“运载火箭”。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也许包含火箭导弹。然而,该条例所指的“武器装备”,到底是什么,是个秘密。你要查看哪些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至少要属于“涉密人员”。显然,这个条例与爱好者八竿子打不着。
《民用航空法》管“航空器”,涉及到空域管理。然而,当你去民航局或者空管局要求他们管理的时候,他们大概率会异口同声的告诉你,火箭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你可能会问,那么哪些空域没有灰机,我在没有灰机的地方发射不就行了。他们会迷之微笑,既不告诉你哪里有,也不告诉你哪里没有。因为如果给你发个文件,告诉你不能发,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违法行政,至少可以制造舆论说他们打压青少年科技爱好。但是如果告诉你哪里可以射,就算不出任何问题,你也必然拿着鸡毛当令箭,说自己是经过了批准的。他们有什么权力批准你?如果出了事,就算只是砸到画画草草,他们不是要倒大霉?要是把你自己炸死了,你的家属会不会找他们索赔?这种烫手山芋,还是赶紧扔了好。
如果把业余火箭算作“航天模型”,历史就悠久了。大家都知道,“航天模型”是要用黑火药做动力的,比如四凯的发动机。在中国的法规中,黑火药是货真价实的爆炸品,如果按民用爆炸品来管理,大家就都别玩了。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特色的办法是开个小洞。国内历史上有一种“军事体育”,航天模型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这种典型的科技爱好,竟然是归体育系统管理。国家体育总局就开了一个小洞,《关于开展航天模型运动的意见》、《航天模型运动指导站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就是这样的小洞。它规定了体育总局有权“认可”专用器材。四凯产品,就是这样一种器材。我不知道卖航天模型器材赚钱与否,如果不挣钱,这项运动往往也就没人推动。不过,有后台的妖怪可以免死。现实往往是,只要有个中央部门认可,同时没有太大的利益瓜葛,其它部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四凯的东西(黑火药)能在淘宝上堂而皇之的卖,就是这个道理,尽管体育总局也说“禁止流向社会”,但显然只是表个态规避责任。
即便出了事,人家四凯的后台是军工国企,因此,显然就是你使用不当,与他们卖发动机无关。
图:航模界流行的四凯火箭,以黑火药为动力
还有没有其它“小管道”呢?当然有。军队的靶场、试验场,就是这样一种管道。你要做个试验,借用一下场地,总是有办法的。军队的场子,地方上管不着。不过,租用靶场是要收费的,而且近几年这个费想收也不太容易找到名目,事情比过去难办多了。如果你们校长认识某司令某政委,可以联系联系。除此之外,气象局也有小管道,你可以做人影or高空气象探测新技术实验嘛,如果校长和气象局长熟的话。
你还可以考虑“包装”成烟花爆竹或者烟火道具,属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范畴。如果你的项目具有足够的“题材”特性,而某些有后台的单位正好缺题材,或许可以“一拍即合”,由他们提供小管道,不过申报成果的时候,通常就得以他们为主。历史上曾经遇到过非常热心想提供帮助的领导干部,但以他们的“能量”,也只能在他们管辖的场子开个小管道。你也可以弄到沙漠戈壁去发射,一般也没人管,但是沙漠戈壁毕竟在很远的地方,就要期待运输过程不要出问题。总之,野路子很多,但恰好没有正路可走。每个官员都可以说得冠冕堂皇,但你的需求,却一概得不到解决。
好了,你可以认为,法无禁止则自由。但是万一掉下来砸到了花花草草,那么每个法规都可能成为你违法的理由,都是政府三令五申,你顶风作案,让你体会体会什么叫做严刑峻法。这就是许多领域在中国的司法现状,也正因为这样,才有人铤而走险推动历史的进程,也会有人流年不利把自己搞进去。
个人觉得,不要把事情复杂化,以个人或者中学的力量,想理清乱麻,帮行政机关梳理行政流程,是很不现实的。还不如高度弄低点,学校操场或者隔壁田里发了得了。前提是你能够100%确保绝对不会出事。
[修改于 1个月6天前 - 2025/02/10 09:58:36]
对的,正经的燃料和发动机都是个灰色,目前就是保安全最重要,出了事自己倒霉部门也要担责。后边搞箭体、飞控都打算先不装燃料发动机了,用动力涵道试试,50mm涵道配上3块120C的小锂电,自重180g多一点,推力能到1kg,工作时间短的话还可以加电加力
想问一句:kk鲨鱼既然能在淘宝上明目张胆的卖,是不是就是因为它用了“疏通剂”作伪装,毕竟浓硫酸基本上是严格管制的呀,更不给运输了,漏了一车东西都遭殃
人话就是做就违法 抓不抓看情况
难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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